面临涉及房产所有权以及其引发的纷争问题时,
当事人可依次采取如下四大策略以寻求问题的妥善
处理方式:首先,根据客观、公正且符合互助互利价值观念的原则,当事人双方应尽力在相对隐蔽而独立的场所内展开协商接触并力求达成共识。如果经过努力仍然无法实现这一目标,他们便可联合第三方公正权威组织介入
纠纷调解。紧接着,如上两种方式皆已成空,当事人还可依据之前签署的房屋交易合同里的明确规定,将该争议诉诸于特定
仲裁机构并请求其予以公平裁断。最后,倘若前述仲裁过程仍然无法完全解决矛盾冲突,当事人仍享有向相应的人
民法院提出
诉讼请求,进而获取法律协助与权益保障的法定权力。
《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
合同纠纷和其他
财产权益
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
起诉到人民法院的
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
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
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
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