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而言:第一种情形,若
购房合同尚未完成预售登记手续,此时若遗失了这份合同,只需要将剩余部分的条款予以废止,然后重新签署一份新的合同即可;而如果是在预售登记程序已经完成之后,即在
购房者选择申请
银行贷款并开始办理相关手续之前,发生了购房合同的遗失事件,那么在此情况下,需要在当地报纸上发表关于该合同已被废弃的公开声明,并等待三个月的期限过后,前往进行预售登记的政府部门,提出注销先前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的申请,而后再重新签署一份新的合同。
《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
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