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处理相邻的
不动产权属或者
使用权的问题上,相关所有者及使用者须遵循不破坏他方合法利益的基本准则。
2. 若在行使权益过程中导致人或物受到伤害,彼邻方则有权力要求侵犯方立即停止
侵权行为、排除危险隐患并全力承担相应的经济
赔偿责任。
3. 面对
相邻关系所带来的纷繁复杂的问题,各方当秉持团结友好、公正公平且符合理性原则的态度进行相互理解、包容以及协商交流,共同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4. 如经协商仍无法达成共识,可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出
诉讼申请,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
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
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