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楼宇交付期限有所延迟,您有权向开发商发出催告函。倘若发出催告之后的三个月内仍未能完成交付工作,则您便可选择向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
解约即将生效的
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
赔偿相关的
经济损失。具体而言,针对延期交付的情况,可分为两类处理方法进行应对:如系普通延期交付的情形,建议您给予开发商适当的宽容时间,待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并经一段时间的等待后,即可顺利进行
房屋验收环节;但若出现异常延期交付的情况,您可依据法律条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其次,与开发商展开积极协商也是一种有效途径。再次,
消费者协会作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机构,您可尝试向他们进行投诉。最后,若上述几种方式均无法得到妥善解决,您还可以向房产管理部门进行反映,争取他们的帮助。倘若以上所有措施仍然未能奏效,那么您将有权利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以寻求最终的解决方案。
《
民法典》第565条 对方对
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
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