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房地产开发商未能根据订立的合约条款履行自身应尽之义务并构成
违约行为,那么该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及相应的
民事赔偿义务。在这种状况下,如果在合同中已经对各种可能发生的
赔偿类型及其标准、计费方法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那么就必须严格遵照合同中的条款进行执行,并且不应该有任何擅自更改或者另行解释的立场。当约定的
违约金金额无法完全填平
当事人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实际
经济损失时,受害者可以通过向法院或者
仲裁委员会提起
诉讼请求的方式,要求适当调整和补充违约金的数额。同样地,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超过了受害者实际遭受的经济损失过多,也可以视具体情况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适度降低违约金的数额,从而使实际损失能够得到尽可能全面的赔偿。假如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没有设置违约金这一款项,那么可以根据实际受损的情况和严重程度,按照相关的法律
法规来判断和评估相应的
违约赔偿责任。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
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
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