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在未成功取得购置房产资质的情况下支付了
定金,通常可以要求返还。若在与出售方签署
购房协议后,政府实施了新的限制购买条款,导致购买者的
购房条件由适宜变为不适当,那么购买者将无需承担任何
违约责任,而交付的定金也应该被退还给他们。反之,如果在签署购房协议之前就已出现了此类政策变化,购买者则需要承担
主要责任,此时交付的定金可能不会被全额退还。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
不可抗力不能
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