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写或打印格式的
借条均可被认可为合法有效的借贷凭证,这是源于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对此并无明文要求,然而,鉴于司法实践中不时出现类似于唯独
借款人签名部分由打印方式呈现,而借款人却声称自己是在未填写内容的纸张上签字,之后被他人擅自填充借条借款信息进行恶意
欺诈的争议事件,因此,从防范风险、防止
纠纷的角度出发,我们倡导选用手写式借据作为借款声明和合同依据,以增强
法律效力和可信度。
《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
合同纠纷提起的
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合同履行地人
民法院
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