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对于车祸所提出的法律
诉讼必须在完成相关的
伤残鉴定后方能进行。
其
起诉的具体步骤如下所述:
首先,必须在具有审理权限的法院
立案庭提交正式的
诉讼请求(俗称“诉状”),以启动整个
诉讼程序的进程。
其次,经过立案审查团队对申请文件的审核和评估之后,若确定该案具备实质性的
起诉条件,法院则会予以受理。
而在确认材料齐全且合格之后,法院通常会在七个工作日内正式接受案件。
再者,如果案件满足立案要求但患者未能按时缴纳必要的
诉讼费用,法院将会通知他们在七天之内补足相应款项,
然后才能正式立案。
最后,如果申请人的申请确实存在不足或问题,法院可能会做出裁定,宣布不予受理或
驳回诉讼请求。
至于伤残鉴定所需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首先,是申请人的
身份证明文件,如没有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话,可提供户口簿等合法替代品。
其次,需要提交由律师事务所或者交通管理部门开具的书面委托申请表。
再次,需要提供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辅助
证据。
此外,还需提供过去住院治疗期间的医疗档案、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以及出入院记录等文件。
最后,为了进一步证明申请人的伤情状态,还需要提供包括X光片、CT扫描图以及诊断报告等影像学检查结果。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
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
个人隐私,应当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