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购买后的交付问题,应该严格遵守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和规定。如果开发企业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
房屋交付工作,那么这就构成了一种违约行为,
消费者有权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当房屋交付日期超出合同时期时,
购房者可以据此向开发商提出相应的
赔偿要求;反之,若这种
逾期交房行为未越过合同约定范围,则消费者有权向开发商请求支付对应比例的
违约金。然而,最严重的情况是
逾期交付时间过长,超过了合同规定的期限,此时消费者便有权利选择
撤销合同并要求全额退还所支付的款项。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
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
违约责任。因
不可抗力或者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