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房屋预售,通常会签署五份法律文件,分别供顾客保留、公司存档、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银行留档以及在缴纳
契税时作为参考档案。就全款购买和分期支付的顾客而言,他们需要签署四份上述法律文件:顾客保留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以及在缴纳契税时作为参考档案。签署的正式
购房合同应在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并要求
购房者准备好所有相关凭证,以便与开发商或其
代理机构正式签署购房合同。需要提醒您的是,房屋预售合同(即
期房)与出售合同(即现房)存在差异。购房合同通常包含两种类型:
商品房预售契约(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契约(现房)。在签署
商品房预售合同时,请务必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切勿轻易交
付定金。我们强烈建议您在购买商品房时,务必亲临该楼盘的销售中心,核实开发企业是否已经取得了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这意味着该楼盘并不符合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因此,您绝对不能轻易地交付定金。其次,请认真审查有关房屋面积的约定条款。
《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
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