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第二十条所明确指出的内容,关于违反
治安管理行为后应当予以
加重处罚的相关情况。
在违反了治安管理规则之后,如果出现以下任意一种状况,那么则需要"从重"进行
处罚:
即已经造成了较为严重的负面影响;或者是实际教唆、威胁、引诱其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亦或是对在执法过程中提供
证据的受害者或目击
证人实施了不利于他们的行动;以及在过去的六个月时间里曾经遭受过由治安管理机构实施的处罚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五条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
治安管理处罚的
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
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三)违法行为已
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
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