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定
诉讼时效为一至五年不等。
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文规定,
债权人在其知悉亦或是本应知晓撤销事项的情况下,具有在一整年内行使
撤销权益之权利;倘若债权人自
债务人的相关行为发生之日起的五年内,未能行驶此项撤销权力,那么这项撤销权将自动失效。
《破产法》第三十一条
人
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
担保的
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