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交通事故中,无论事故
责任人是否负有法律责任,其具体的
赔偿方式和数额仍需依照该法的规定来确定。
换句话说,无论是
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还是机动车与
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均应遵守该法所规定的赔偿原则,即存在过错的一方要承担
赔偿责任,若双方都有过错,则根据各自过错程度的比值来分担责任;反之,如果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并无过错,那么应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有确凿的
证据能够证明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本身也存在过错行为,那么应依据他们的严重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关于交通事故
无责任方应该如何获得赔偿这一问题,这里给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具体内容供参考:
首先,对于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一方
当事人来说,并不需要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
其次,由于交通事故而遭受
财产损失的受害者,有权向对方提出赔偿请求;
再者,如果因交通事故而使自身受到了
人身损害,受害者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包括但不限于
医疗费用、
误工费、
护理费用、
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以及住院期间所需的伙食补助费用在内的各种款项;
最后,考虑到当事人的营养需求,如果经过医生建议必须摄取特殊营养物质才能恢复健康,那么受害者还可以主张这项必要的营养费用。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