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的交通法律
法规所规定,
机动车辆发生
违章行为之后,通常会在网络上于3至7个工作日之内被查询出来或是受到短信提示信息,如有特殊情况,最晚亦不应当超过13个工作天。
在此情况下,假如
机动车所有人是在现场遭到交通警察的检查并且签署了相关文件,那么他们便须在得知
违章之刻起的15个自然日内前往违章所在地区的交管大队接受
处罚;若
逾期未予处置,则需每日承担3%的滞纳
罚金,但是罚金总额不得超出原本罚数额的双倍数额。
再者,若是由于电子眼监控系统拍摄所致的违章,机动车所有人可在交通管理网站上查阅到违章记录后,选择在机动车进行年度安全检测之前的一个月期限内前往违章所在地的交管大队接受处罚。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尽管不必在得知违章的15日内立刻前往处理,但仍应尽可能的避免跨越一个驾驶证的记分周期,以免因记分周期内未能及时清理而在下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扣满12分。
除此之外,目前机动车所有人仅需携带本人驾驶执照以及汽车行驶证,便可前往任何一家交管大队接受违章处理。
若无扣分之说,
当事人可直接前往工商银行或网络平台缴纳罚款,诸如支付宝等平台均提供此类服务。
然而,若实际实行了扣分制度,那么当事人则必须先去往交管大队确认违章项目以及扣除相应分数,方可进行罚款缴纳事项。
《道路交通安全
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条
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管辖。违法
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应当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