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例所规定,一旦您提交的
诉讼请求经相关国家权威机关审查通过,确定满足我国法律所规定的
诉讼要求后,我国各地各级法院将会在短短一周内启动诉讼
立案环节及审查工作,这也即
保证了最短一周内便可获供
案件受理服务。
然而,对于人
民法院在
简易程序下所审理的案件,其
立案时间自视为生效日期起算,应在抉择立案日期后的三个月内予以审结;而针对普通程序所涉及的案件,则应从立案之日起计算,须在六个月内完成整个审判过程,如有遇到特殊情况需延长
审理期限的,最终应由法院院长批准,可能会延长六个月之久,若仍然不能满足需求,那么仍需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延长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六十三条
第一款对
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十五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
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