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医疗事故纠纷的审判程序如次:
首先,涉事方务必向司法机关呈递书面
申诉状及其余相关
证据,所有这些材料必须符合法定的审查标准;
其次,若以上提交的文件符合法定要求,并且符合审理案件的条件,那么司法机关将依法予以接纳。
对于通过
司法途径予以处理并得以解决的医疗事故纠纷,各
医疗机构有义务向其注册地所辖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一份详细的书面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
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
当事人。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者
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
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调解书或者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