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遇到未能提供有关
交通事故误工费用
证据之情况时,您可考虑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替代,其中包含有稳定收入来源的情况下,向雇用方获取
受害人事迹最为密切之过去整整一年内的
工资单及企业注册副本的
复印件,且必须加盖
公司公章以作明确说明;而当受害者面临无固定收入之困境时,您则需要向其提供一段时期内(过去至少三年前)的收入情况证明作为支持论据。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