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笔记鉴定这一领域,虽然它能够检测出书写的具体时间,不过仅仅只能提供一个大致区间范围的结论。根据《
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试行)》中的相关内容,第十条明确指出了文书司法鉴定的范围:
通过应用文件检验学的基本原理与相应技术手段,对涉及到的文书内容如笔迹、印章、印文、文书制作以及工具特性以及文书形成所经历的时间等问题提供鉴定意见。
2、对于距离现在较近且只过去五年之内的笔迹形成时间,我们是有能力进行准确鉴定的。而且,在进行此类鉴定工作中,纸张材料也是非常关键的因素之一。需注意的是,热敏纸这类特殊材质的纸张是无法进行鉴定的;所谓的热敏纸,是指无需使用复写纸就可直接在第二页面上产生字迹痕迹的类型。因此,如果涉及热敏纸上的字迹,那么仅能对第一页面进行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
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