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法院无法寻找到被执行对象,仍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对其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和处分。若是被执行者确实无力承担
债务,法院将采取相应的
执行措施,例如限制高消费以及将其纳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中。尽管如此,若在法院实施以上举措之后依旧无法执行生效判决,那么法院有权利暂时终止该案件的执行过程,待后续发现
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情况时,便可随时重新启动
执行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
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