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因涉嫌
醉驾而
证据不足的情形,法律
法规做出了明确规定。具体如下所示:
首先,若经过公安机关全力侦查取证,发现醉驾
证据确实不足,那么应根据现有的证据材料依法展开处理工作;
其次,当侦查取证过程中发现证据仍然欠缺时,应果断撤销此案。在认定是否为醉驾这一问题上,通常会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获取证据:
一是通过对涉嫌酒驾人员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并将其结果进行妥善保存并要求其本人签名确认;
二是向涉嫌酒驾
当事人询问相关情况,并生成书面记录,同时要求其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三是对涉嫌酒驾车辆及其周边环境进行全面的影像记录,如有
见证人在场,还需及时收集他们的
证言证词作为佐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
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
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
排除合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