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的汽车遭受后方车辆
追尾,则应让
肇事方承担全部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提出理赔请求,其中包括修理汽车所需的款项、拖吊和救援车辆的费用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若您的车辆为营业用车辆,那么您还可向对方主张
赔偿因无法开展相应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
财产损失,
当事人请求
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