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员工在
试用期内被证实未能达到岗位要求或公司设定的录用条件,被企业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雇,将无法获得任何补偿。
依据法律
法规,当
劳动者出现以下任一种情况时,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其
劳动合同:
(1)在试用环节中被显著地发现无法满足岗位能力要求的;
(2)严重违犯了用人单位内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导致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3)做出严重渎职行为、私利纵容等不当行为,给用人单位带来了严重损失的;
(4)劳动者在同一时期与多家不同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协议,因此严重妨碍到了本公司的正常运营秩序,或者在接到用人单位的通知后依然我行我素,不积极改善
违法行为;
(5)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种种原因,使该份劳动合同变得无效无果;
(6)因为触犯国家
刑法而遭到严厉
追责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