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遇到交通事故无法确定责任归属的情况,针对
机动车与
非机动车之间的
事故处理方式如下所述。在这类事故中,法律对机动车方赋予了
过错推定责任,即在事故发生初始阶段,机动车方须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是如果机动车方能提供充分的
证据,证实非机动车方也存在过错,则可适当地减轻其部分乃至全部责任,反之亦然。
此外,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表明非机动车方故意引发事故的,那么机动车方将无需承担相关职责。
其次,关于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当责任难以明确时,应采取以下
处理方式。
其中,对负有过错的一方要求其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如果双方均有过失,需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进行分配。而在责任无法明确的特殊情况下,法院将判决由双方共同承担公平责任。
最后,针对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在责任无法明晰的情况下,具体的处理流程如下。
首先,如果其中任何一方能够提出铁证指出对方存在过错,便可相应地降低自身应承担的责任,反之亦然。若是能再进一步提供证据表明对方属于故意引发交通事故,则自己可以避免承担任何责任。换言之,倘若全体
当事人都无法证明对方是否存在过错,那么同样适用公正原则,让双方共同负担起赔偿责任。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
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成因无法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
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