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借贷的款项金额应该由双方
当事人共同协商后确定。
然而,如果出现未能及时归
还贷款的情况,
借款人可通过向法院提
起诉讼的途径实现维权。若未签订借据,当事人则应积极收集包括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电话录音以及
证人证词等在内的各类有力
证据材料,
递交至所在地人
民法院,提交
民事诉讼申请,请求对方清偿所
拖欠的借款。在此基础上,
证人证言与手机资料同样可作为有效的佐证,用以支持起诉要求还款的主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人民法院将在收到
立案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予以审结。但如存在特殊情形且经过审批,则审判期限可适当延长,并且法院将会出具
延期审理通知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
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