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保公司股东切实履行了自身应尽的投资义务之后,对于该特定公司所欠下的所有
债务责任便无需再承担任何的连带
赔偿责任,同样地,若是公司遭遇
破产清算甚至
倒闭等情形,股东亦无需对此类债务进行偿还。
值得强调的是,作为单独的法律个体,公司享有独立且完整的
民事行为能力和
权利义务体系,专属其自身依法独立对外承担各种类型的经济责任。在大多数情况下,商业公司的财务负债并不牵涉到其股东的个人利益,而是仅限于其在章程中所规定以及实际缴纳的
出资额度标准以上承担
有限责任。
《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
企业法人,有独立的
法人财产,享有法人
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
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