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所谓“
阴阳合同”,乃是指涉及
二手房买卖交易事项时,
当事人之间签署了两份相互存在差异且含义迥异的合同,旨在规避相关税收政策,甚至故意骗取
银行贷款等不法意图。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阴阳合同”所隐含的法律风险不容忽视,根据我国现行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规定,任何具有主观恶意成分且专门用于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民事法律行为都属于无效范畴。在这样的情况下,由于阴合同本身所背离公序良俗并侵犯了社会公益利益,因此往往会被判定为无效的合同。试图通过“阴阳合同”
逃税的行为,很有可能引发一系列
法律纠纷,甚至可能导致当事人面临无尽的官司困扰以及承担高额的
违约金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