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女性实施性侵犯行为者,本法将视为
强奸罪进行判罚,
量刑在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并需依据情节给予更严重的惩处。若出现如下多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则对
当事人的
法定刑期将会上升至十年以上,甚至无期
徒刑或
死刑:
(1)性侵行为性质极其恶劣;
(2)受害女性和幼女人数众多;
(3)在公共场合公然对女性或幼女进行性侵害;
(4)两个及以上的
犯罪嫌疑人串谋共同侵犯受害者;
(5)对未满十周岁的小女孩进行性侵犯或是对其身心健康产生了重大损害;
(6)导致受害女性重伤、死亡或者引发其他严重社会影响和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
从重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
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