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胜诉或
败诉案件的处理,包括聘请
律师以及支付律师费用等相关事项,都必须依照我国的相关
法规来执行和安排。在此过程中,作为专业法律团队的成员,律师已履行其职责为客户提供了相应的法律援助与服务,因此需承担
代理费用的责任是不可推脱的。
然而,从
合法性的角度出发,律师费的收取方式并非完全取决于案件的胜或败,我国法律明确注明,应当坚持“公开公正、自愿有偿、诚实守信”这三大原则进行收费管理。
《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八条
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
因不可
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
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