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以
书面形式呈现的
借款协议,其内容能清晰地表述参与
当事人(银行和企业)的
身份信息,其
合法性得到保障并且不触犯相关法律规定;
具体来说,它应该包含以下六个基本要素:
首先,明确提出借款行为涉及到的借贷双方的全名;
其次,详细载明借款的总金额,其中包括大写和小写两种货币单位;
再者,确立借款协议的
有效期以及还款的具体日期与方式;紧接着,列出借款过程中的相关费用支出以及利率高低;
最后,由
借款人本人签署盖章或者亲笔签字确认。
《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