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过程并不总是要求在高级法院展开审理,从常规性的原则来看,
一审阶段涉及到的
劳动争议相关
诉讼均归属于基层法院的
管辖权范围之内,故而上诉程序应相应地转至中级法院进行。
然而,若涉案的
纠纷性质属于较为重大且复杂的
案件类型的话,原先负责审理案件的一审法院就有可能会升级为中级法院级别,而此时上诉程序将会向高级法院进发。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
民法院第
一审判决的,有权在
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
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
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被告住所地与
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