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优先考虑并清偿破产开支与公益
债务之后,
破产财产将会依照以下具体顺序依次清理偿付:
首先是(1)破产企业
拖欠劳动者薪酬及相关的
医疗保险、
伤残补贴、抚恤费用;
其次是(2)待纳入劳动者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
法规规定必须给予劳动者的
补偿金;
再者是(3)用以支付破产企业除了(1)项中提及的其他
社会保险费用,以及
债务人未能及时缴纳的各项
税费等款项。
《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