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场人员无缘无故地登门造访对其他个体进行
侮辱或恶意谩骂行为的,将面临五天至十天以下的
行政拘留处罚,同时还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罚款措施,如果情节特别突出的,则可能会被处以十天至十五天以下的行政拘留外加罚款500元以下的处罚。如果该行为已经构成了
刑事犯罪,那么相应的处罚将会是五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或是
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
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
寻衅滋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