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因参与提供或使用信息工具帮助他人实施涉及
信用卡诈骗罪的相关行为而遭到
刑事拘留,那么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会在最初的24小时之内通知
犯罪嫌疑人及其配偶和子女。
然而,若存在可能导致
证据消失、被篡改的风险,对
证人证言构成干扰或存在
串供的可能性,或者可能引发
同案犯逃避侦查甚至阻碍公安部门正常调查工作的种种状况,则警方可能会暂缓通知
家属,直至这些阻碍调查活动的因素得到消除之后,再及时告知家属。
《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
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
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
被拘留人送看守所
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
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