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已故配偶的
遗产分配比例问题,遵循
遗嘱执行的规则;如
无遗嘱则按照法律规定的
顺位继承处理。一般而言,在遇
意外事故而导致男方离世的情况下,其共有的财产首先应分割一半归属于其配偶,之后剩余的部分才作为遗产进行划分。
继承方式通常是由
第一顺位继承人优先继承;包括但不仅限于配偶、子女和父母。
第二顺位继承人则主要指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当继承开始时,原则上应由第一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而第二顺位继承人则不能介入。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
被继承人尽了主要
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
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