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仲裁中
未签订劳动合同而需支付
双倍工资一事的相关
法规解析如下:
依据法律条文,被雇佣者自加入工作之日起,若用人单位未能在一个月内与之签署书面劳动协议,那么从次月起直至满一年为止的期间内,用人单位应每月额外向该员工支付相等于该月薪资数目的双倍薪酬。
然而请注意,每月所支付的双倍薪酬的总额不得超过当期实际
工资或首月薪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
劳动者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