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所需的
诉讼呈请书,务必囊括如下几项重要内容:
首先,需明确草拟诉讼书双方
当事人的详细信息,如当事人之姓氏姓名、出生年月日等;
其次,在诉讼书的核心部分,需要详细陈述诉求并佐以相关
证据;
再者,对于承担
举证责任的原告,其所提供的证据及其取得途径也须予以详尽说明;
最后,对于诉讼副本的数量,亦需作出明确标注。
《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
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
债务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