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执
法人员与涉案
当事人具有直接利益关联,则应主动回避。而所谓的“与此
诉讼有直接利益关系”,意味该执法员自身便是涉案当事人或为案件当事人的
直系亲属,且当事人权益的处置结果可能对此类人员利益造成重大影响。
此外,还包括案情处理过程中可能受到的诸如朋友、师徒等多种外界关系的不当干扰,使案情处理公正性遭受潜在威胁,进而影响审判结果。
《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执法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应当回避。
当事人认为执法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有权申请回避。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的,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审查,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决定作出之前,不停止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