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触犯燃
放烟花爆竹之规者将面临惩罚。此种轻度
违法行为的
处罚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给
当事人出具书面
警告或进行二百元人民币以下金额的罚款处理。
然而,当
违规行为达到一定程度时,执法机构有权采取更为严厉的措施。这种情况下,不当行为主体需面临至少五个工作日至十个自然日期限时间的
行政拘留以及在
拘留期间向政府缴纳最多为五百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处分。这类
行政处罚主要针对的是那些违反相关规定且在特定场所在公共场合中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或实体,这些不当行为无疑会干扰文化、体育等活动的正常秩序。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
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
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
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