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历了
离婚之后,再次步入婚姻殿堂时,对于所育之子女的
抚养权问题,
当事人仍然有权利进行积极的争夺与争取。在此过程中,若您欲要取得
孩子的抚养权,就需出具相应的
证据材料,进一步阐述为何您会比对方更加适宜于
抚养子女,因为在司法层面上,法官有权根据相关标准来判断谁将成为更为合适的
监护人,以确保被
监护者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至于双方能否通过自行协商解决这一问题,则应依据具体情况来予以认定。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当婚姻关系破裂,离婚之后,如果孩子年龄尚未满两周岁,那么通常情况下应由母亲作为主要的抚养方来承担起照顾孩子生活、教育等方面的责任。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