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职务侵占数额达200万元这一情形,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我们必须按照“
数额巨大”的认定进行
量刑,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剥夺人身自由的
有期徒刑以及全额或部分的
没收财产处罚。
根据我国现行《
刑法》的量刑规范,当
行为人身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团体单位的工作者,以职位权限作为依托,冒用单位名义将公有资产核准为私人所有时,若涉及到金额达到了一定程度(即
数额较大),那么这种行为将会被判定为
犯罪,面临的刑期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之间;但若涉及到的金额极大(也就是数额巨大),那么这个案件就会被划归为更严重的
刑事犯罪行列,从而对涉案人处以五年甚至更多年的有期徒刑,同时还可能伴随没收全部或部分财产的严厉惩处。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
【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