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试用期内的员工被用人单位主动解聘时,若此举属
非法行为,通常也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在这个问题上,
赔偿金额各地规定有所差异,但通常而言为该员工一个月的
工资收入。
然而,需要澄清的是,在试用期内,意味着该员工的服务期尚未达到法定要求的半年,在此种境况下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
经济补偿金只能按半个月的薪资计算。
但在非法解雇的情况下,
赔偿义务便会翻番,因此将是一个月的全额工资。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经济补偿金具体支付数额需视雇主和
劳动者之间所签署的协议条款而定,具体会因违反或是
解除合同的行为性质及程度而异。
针对劳动者不符合任职资格或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常规管理规范的情况,法规并不强制雇主必须向其发放任何形式的
赔偿金。
然而在判断是否具有解雇劳动者的正当性上,雇主需要根据客观事实来做出明智的决策,特别要区分各种导致最终结果的可能原因。
并且,法律所认定的
赔偿标准是随着具体的情况变化而有所差别的。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劳资双方应当就此问题进行坦诚友好的讨论,以求达成共识。
假如最终能够在这方面达成一致意见且内容合法合规,那么这样的解决方案便是具备效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