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遭受
家庭暴力导致
离婚案件中关于两名
子女抚养权的裁决:
基于最有利于
未成年人原则,法院将子女抚养权授予未实施家庭
暴力行为的一方,此举既是对孩子权益的合理保护,同时体现了法院对于子女
抚养问题的精深考量。
离婚生效之后,尽管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一方并不能直接行使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但仍需按照法律规定履行按时支付
抚养费用的责任与义务。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