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在何种情况之下,
累犯是绝对无法获
判缓刑的。
这是由于针对累犯以及
犯罪集团首犯这类犯罪者,
缓刑的适用并不适合。
满足可被判
缓刑条件的一般是:
被判定处以短期刑期或
拘役,以及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同时需要具备
犯罪情节轻微的特点;罪犯必须流露出真正的悔过之意;可以预见到该罪犯不会再次实施
犯罪行为;并且他们的行为不会对其所居住的社区带来严重负面影响。
《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