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办理
离婚事务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条件,其中最为重要的便是双方
当事人的在场参与。
无论采用何种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如民政部门办理的
协议离婚或者向法院提出的
诉讼离婚方案,均需由夫妇二人亲自出席。
本国法律明确规定,凡欲
自愿离婚的夫妇,必须签订详实的
离婚协议书,并应亲自前往
婚姻登记机关
递交申请以期获得离婚许可。
根据2021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其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若夫妇双方均同意离婚,需签署详细的离婚协议书,且须亲身前往婚姻
登记机关进行
离婚申请。
该
离婚协议应明确记录双方自主决定离婚的意愿和对于子女抚育、
财产分配及
债务处理等关键事宜达成协商的共识。
此外,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也强调了夫妻中的任意一方倘若希望离婚,可委托相关组织协助调停或直接向有权受理此案的人
民法院发起
离婚诉讼。
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将首先尝试进行调解;倘若感情确已无法挽回,调解最终将会无效,此时应当依法作出正式离婚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