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范畴中,假烟无疑是被归类为假冒
伪劣商品之列的。
尽管对于销售金额不足五万元的假烟行为而言,其销售额并尚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所规定的
销售伪劣产品罪的
立案标准,然而,这一行为仍然可能涉及到另外一项受到我国司法机关严厉打击的
刑事犯罪——即
非法经营罪。
按照我国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任何香烟销售活动都必须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注册备案以及相应的
经营许可证申领工作。
倘若没有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和许可,那么任何贩售烟草的活动都是
违法的。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即使某个人销售的假烟的价值尚不足五万元,他同样有可能面临坐牢的
处罚。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有下列
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