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事件所形成的
案底对于其后续的家庭并无负面影响。
嫖娼行为被视为
违法活动而非
刑事案件,相关人士在这种情况下受到的处理通常是
治安处罚,而非
刑事处分。
因此,这类低龄小孩的成长不应该受到任何的影响。
尽管如此,接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也将留下相关的
违法记录,并且该记录难以被抹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卖淫,
情节严重的;
(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