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驾驶者
醉酒驾车撞击他人事件时,根据案情实际情况,其可能被指控为
交通肇事罪或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然而,如能主动向
受害人家属支付相应的
赔偿金并获得受害人家属自愿谅解,这将作为案件判决时可予以适当减轻
刑罚的考量因素之一。
若
涉嫌犯罪当事人拒绝进行相关
赔偿,受害人家属则有权发起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开展
民事诉讼,向
犯罪嫌疑人追索
民事赔偿责任。
待
胜诉之后,他们还可以请求法院采取
强制措施,对犯罪嫌疑人的
个人财产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
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
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
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
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
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
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
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
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