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法律诉讼程序中,如果对法院所做出的
一审判决或裁定表示不服和质疑,被告方、原告方及其
法定代理人均有权提起上诉,以维护自身权益。
同样,
辩护人,甚至是他们的
近亲属也被赋予了同样的权利。
而除了上诉外,检察院也拥有同样的权力,即依法提出
抗诉。
然而,对于两者抗诉的
有效期却有所不同。
通常情况下,对于一审判决,其有效期为十天,而对裁定的有效期则为五天。
值得注意的是,这仅仅是一个法定的时间限制,超出此期限,任何人都将无法再进行抗诉。
此外,这个期限指的是检察机关向审判机关提出抗诉的法定期间,任何人不得随意缩短或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
判决书、
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