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子女的身份从父亲居住地转移至母亲居住地所需遵循的详细步骤为:
首先,需向现有的户口注册处提交迁移请求并获取相应的户籍证明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接着,带着这些资料前往母亲居住地对应的户口登记处进行申请,以期获得批准;紧接该步之后,母亲居住地的户口登记处将对上述申请进行审查,如若条件符合则会予以通过;
然后在原有
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登记处完成户口转移手续;紧接着,原来户籍所属地区的户口登记处需要为申请人开具一份正式的户籍证明;
最后,凭借这份户籍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件来到母亲居住地的户口登记处办理正式的迁入与落户手续即可。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
结婚、
离婚、
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
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
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
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
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