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农村户籍者有资格一次性缴足
养老保险费。
在此前提下,若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抵达
法定退休年龄之际、累积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仍未达15年之限,可考虑选择实施一次性补充缴费的方式以确保累计缴费期限达到要求,进而以此为基础每月领取稳固的
退休养老津贴。
对参与此项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而言,如在抵达法定退休年龄之时累积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已足够满15年,则便可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每月按时领取基本
养老金。
然而,对于同样具有基本养老保险参与权的个人来说,倘若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之际累计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仍然略显不足,未能满足15年这一标准,那么就需要继续缴纳直至达到15年标准,之后每月即可正常申领基本养老金;当然,他们还能够根据相关政策将其养老账户转移至新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按照国务院的相关规划来享有相应的养老保险福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
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